11月8日消息,近日有用戶稱夏普電視存在設計缺陷問題,并將起訴生產商煙臺富達華精密電子有限公司,并召開個人記者發布會。對此,夏普于11月8日進行了書面形式的正面回應。
事件起因:
薛先生于2017年7月21日和8月2日在京東先后購買了售價為2999元的夏普LCD-50NX100A和售價為1988元的夏普LCD-45SF460A電視機,在被安裝人員告知LCD-50NX100A可自行拆解安裝WiFi模塊后,在拆機過程中發現LCD-50NX100A存在設計缺陷,遂即將兩臺電視送往第三方機構公司檢測,發現兩臺產品均不合格。就此將夏普電視生產商煙臺富達華精密電子有限公司訴上法院,要求退換電視機費用、檢測等費用。
以下為回應原文:
【11月6日,有媒體報道稱“用戶因所購型號為LCD-50NX100A和LCD-45SF460A的夏普電視機產品存在缺陷”。本著對夏普全球用戶負責的原則,富連網作為夏普中國區經銷商,現將有關情況聲明如下:
一、關于“用戶起訴夏普電視生產商”的事件,截至目前,制造商及我司均未收到法院有關此事件的相關通知或法律文件;消費者若未按警示要求擅自拆開機器或任何部件、或者擅自調整機器或任何部件,均不符合機器的安全操作規范,若據此而將產品責任歸咎于生產商,顯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二、所有夏普電視產品進入市場前,均經過嚴格的產品質量檢測,并取得認證機構——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2017年8月,質檢總局的產品質量抽查中,LCD-45SF460A夏普電視機檢驗結果為合格產品。此外,在北京三所——廣播電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檢驗測試中,LCD-50NX100A和LCD-45SF460A均為質量合格。
對于目前網絡上所出現的未進行事實求證、僅以單方信息作為基礎的歪曲失實報道,屬于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毫無事實根據,已嚴重損害夏普的商品聲譽、品牌形象和市場秩序。權利人將通過法律途徑捍衛夏普的商品信譽、商業信譽,并保留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的民事侵權、刑事責任等法律責任的權利。
我們非常感謝媒體朋友們的關注,并歡迎廣大媒體監督,同時,也希望所有媒體朋友能夠尊重事實,秉承客觀公正的態度進行報道。讓我們共同努力,共同營造和諧健康的市場環境。
環測威總結:所以3C認證在關鍵時刻,是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給自己的產品一份保障,也是給大家一份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