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電磁波吸收比值測試有哪些要求?可以聯系我司環測威檢測了解詳情。隨著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第五代移動通信技術(5G)正在以極高的速率 (eMBB)、極大的容量(mMTC)、極低的延時(uRLLC)帶領公眾走進無線通信的“超音速”時代,在江湖中留下“4G改變生活,5G改變社會”的傳說……與此同時,隨著以智能手機為代表的無線通信設備的進化更迭,設備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電磁輻射對人體健康的影響也日益受到公眾的廣泛關注。
為了保障無線通信設備的運行安全以及維護廣大用戶的切身利益,各國政府部門及相關電信法規機構都做出明確規定:電磁輻射對人體的影響需符合安全標準才能投入使用。
SAR的英文全稱為Specific Absorption Rate,中文一般稱為電磁波吸收比值或比吸收率,是手機等無線產品的電磁波能量吸收比值。由于在外電磁場的作用下,人體將產生感應電磁場,而人體各種器官均為有耗介質,因此體內電磁場將會產生感應電流,導致吸收和耗散電磁能量,生物計量學中常用SAR來表征這一物理過程。通俗來講,SAR是指單位時間內單位質量的人體組織所吸收或消耗的電磁波功率,單位為W/kg,或等效地,mW / g。
那么哪些產品需要進行SAR測試呢?
電子產品的發射天線距離人體20cm以內,且無線發射功率大于SAR豁免功率限值需要進行SAR測試,常見的產品除手機外,還包括對講機、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USB Dongle、POS機、無繩電話等等。
國內SAR測試標準為YD/T 1644《手持和身體佩戴使用的無線通信設備對人體的電磁照射人體模型,儀器和規程部分,靠近耳邊使用的手持式無線通信設備的SAR評估規程(頻率范圍300MHz-3GHz)》。該標準對測量系統中的人體模型、測量儀器、探針、人體組織液、機械臂以及測量計算方法作了明確的描述和規定。限值要求:在進網測試中要求SAR限值取10g平均值,限值為2.0W/kg。
SAR限制標準的提出依據
美國,1985年FCC就已經實施了有關無線電對環境輻射的安全指南,主要源自2個專業組織的建議書NCRP(輻射保護與測量委員會)和IEEE(電氣和電子工程師協會)。歐洲及其他,采用ICNIRP(國際非電離無線電保護委員會)制定的輻射指南。
ICNIRP導則中基本限制的根據:4W/kg(全身平均值)的SAR值會對人體產生顯著的不良效應,在該基本限制基礎上,采用10倍的安全系數作為職業人群接受照射的限值,0.4W/kg(全身平均值),在該基本限制基礎上,采用50倍的安全系數作為普通人群接受照射的限值,0.08W/kg(全身平均值)。世界主要地區均對無線設備的SAR有詳細規范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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